关于总会

    安溪县慈善总会成立于2008年10月10日,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县性非营利的公益社会团体。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2017年12月,获得安溪县民政局颁发的《安溪县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》,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,2018年12月,获得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》。

    我们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协助政府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,为社会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,促进社会文明、进步与和谐。
    我们的工作方针:立足民生、面向社会、以社会救助为中心。
    我们的主要业务范围:
    (一)接受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,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。
    (二)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。
    (三)开展扶贫、济医、安老、抚孤、帮残、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。
    (四)参加和推动慈善福利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。
    (五)负责同海内外慈善机构的公益交流与合作;为在我县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、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;参与国内间慈善援助活动。
    (六)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,兴办与宗旨、业务范围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,筹措慈善资金。
    (七)组织慈善宣传,提高公民慈善意识。
    (八)指导单位会员发展我县慈善事业。



捐赠协议

声明:捐赠人对所捐赠的善款(物)持有所有权,属自愿行为。
承诺:您所捐赠的每一份善款(物),将全额用于系统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,无需承担网站的任何管理成本。


1、捐赠来源:
捐赠人捐赠的财产,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,且权属关系无争议。
2、捐赠用途:
本网站所收到的所有捐赠财产将按捐赠人要求(明确使用方向、实施项目和受益人、捐助地区)用于本机构指定项目,未经捐赠人同意,不会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;捐赠人未作指定要求的捐赠财产,将作为非限定捐赠用于任何需要项目。
捐赠7日之内可根据情况酌情调整捐赠用途,7日之后则不再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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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、捐赠人有权向本网站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对于捐赠人的查询,本网站会如实答复。如出现违反捐赠要求使用捐赠财产的情况,捐赠人有权要求履行捐赠要求或者撤销捐赠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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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、捐赠行为发生之后,本系统将按要求与捐赠人补签捐赠协议。
4、其他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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